一、大类招生专业
大类名称 |
金融学类 |
所含专业 |
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 |
所含专业是否跨学院 |
否 |
所含专业是否跨类 |
否 |
分流时间 |
2025年5月 |
二、专业分流原则
1. 尊重志愿与择优分流相结合。尊重学生志愿,合理设置专业,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在此基础上依据学生本科入学后第一阶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专业分流。
2. 学生志愿与学院专业发展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同时,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院专业布局、专业教学资源与条件等因素,优化调整专业分流计划。
3. 学院自主分流和学校宏观调控相结合。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统筹指导专业分流工作。
4. 公开透明与公平公正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大类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加强分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院通过学院网页公开和公示本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自觉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
三、专业分流计划
学院根据金融学大类学生人数、学校关于专业教学班的规定,结合各专业师资、实验设施、实习基地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在分流前研究确定各专业的计划人数。
金融学类各专业计划人数
专业 |
计划班级数 |
计划人数 |
金融学 |
3 |
102 |
投资学 |
2 |
70 |
保险学 |
2 |
65 |
注:体育特长生按志愿优先选择专业。
四、专业分流依据
1. 学生个人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职业规划和学业情况,在金融学大类招生的所属本科专业中,填写分流志愿。
2. 入学后第一阶段的学业成绩。根据第一阶段所有必修课初次考试的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加权平均成绩按下面公式计算)。

加权平均成绩相同时,按数学与外语总成绩排序。若数学与外语成绩仍相同,按政治经济学成绩排序。
3. 每个专业优先按第一志愿招收学生,并按照学生入学后第一阶段的学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某一专业的志愿填报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所超出的未被录取的学生只能调剂到其它有空余名额的专业。
4.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入学后第一阶段的学业成绩进行专业申请,一旦申请成功不能因个人原因调换专业。
五、专业分流流程
(1)第1学期第9周前,学院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初步介绍专业分类方案、分流工作安排等。
(2)2025年5月启动专业分流工作。学院将在分流工作实施前公布成绩排序结果,并组织进行专业介绍、师生座谈会、专业分流宣讲会等,便于学生填报志愿前进一步了解各专业。
(3)学生本人填写志愿表(专业申请表),学院按照专业分流依据确认专业。
(4)学院对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专业分流结果报教务处正式确认名单。教务处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
(5)第三学期开始学生执行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6)本方案适用于2024级金融学类学生,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太阳集团tcy8722。
六、咨询电话
023-62768478,谭老师、刘老师
太阳集团tcy8722
2025年5月8日